《阳光宣言》承诺书
发布时间:2023-10-19
为健全唐山市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自律管理机制,进一步规范我市从事从事房地产经纪、房地产评估、房地产咨询、房地产销售、房地产策划、房地产租赁、租赁企业、房地产互联网服务、房地产金融服务等房地产中介服务及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,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,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,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公约。
第一条 守法遵规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积极落实各项政策规定,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第二条 诚实守信。诚恳待人、信守承诺、严守信用,杜绝弄虚作假、见利忘义。
第三条 忠于职守。服务客户、奉献社会,自觉维护行业秩序。
第四条 勤勉尽职。态度热情,忠实履行协会的责任和义务。
第五条 专业服务。标准服务,规范执业,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服务水平。
第六条 公平竞争。尊重对手,竞争有序,公平、公正、合法、合理开展业务。
第七条 热心公益。关注社会弱势群体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。